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氣候變化是關系人類子孫后代,也是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課題。在美國國務卿克里的訪華之行中,克里在北京表示,希望中美兩國進一步加強在清潔能源領域的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
不過就在克里向中方伸出橄欖枝的前一天,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14號裁定,對從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美國政府將繼續進行"雙反"調查。
根據美國商務部數據2012年美國從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進口這類產品金額分別為21億美元和5.1億美元,涉案金額巨大,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4名參與該調查的委員認為有跡象表明,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產品以低于公平價格在美國銷售,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據了解發起這項調查是為了回應德國光伏企業巨頭太陽能世界公司美國分公司的申訴,而此前美國商務部曾于2012年裁定對中國產晶體硅光伏電池及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傾銷稅,以及14%的反補貼稅。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主任趙玉文表示,此次調查包括中國臺灣地區針對性明顯。
趙玉文:因為我們在應對美國說法的時候不包括臺灣,所以我們的組件就可以通過臺灣這樣一個渠道。
顯然對于轉而選擇購買中國臺灣地區零部件的部分企業,目前也將受到沖擊。
光伏企業律師代表樊正華:根據上一次美國雙反案件裁定認為在利用臺灣電池出口美國的類型上,不受原有的雙反調查的一個限制,同時也不違反他現在關于原產地規則的規定。
而美國智庫學者與美國太陽能行業協會此前也多次警告,美國增收雙反關稅的做法會損害美國太陽能產業下游企業的利益。
有媒體分析認為,此次"雙反"調查的目的是要將大陸企業借用臺灣光伏電池片的通道給堵上,從而讓大陸組件企業采購價格更高的太陽能電池片,從而抬高中國輸美光伏組件的價格。這樣,中國廠商的產品將在美國市場上不再具有競爭力。
對此,商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光伏產品為美帶來巨大商業利益,敦促美國審慎處理中美光伏產品摩擦。
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負責人表示2011年11月美方不顧中方反對,執意對中國產光伏電池啟動雙反調查,并于2012年12月決定征收29.18%至254.66%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高額的雙反稅率使得中國企業很難向美國出口中國產光伏電池產品美方于2014年1月23日再次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目的在于全面嚴格限制中國對美出口晶硅光伏產品。
該負責人指出從2013年5月以來中美雙方就妥善解決光伏領域的貿易摩擦進行多輪磋商談判,盡管談判進展較為艱難,但中方以開放務實的態度,積極推進談判。就在談判過程中,美方宣布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第二輪雙反調查,此舉無疑加劇了光伏產品貿易摩擦,也對磋商解決中美貿易摩擦制造了障礙。該負責人強調中方再次敦促美方遵守法律和規則客觀公正審慎處理調查案件,防止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商務部將組織協調中國光伏業界和相關企業繼續做好有關產業損害、傾銷、補貼等問題的法律抗辯工作,維護中方合法權益。
按照調查程序,美商務部將于2014年3月28日前后做出補貼初裁,于2014年6月11日前后做出傾銷初裁。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表示,如果美國裁定征稅,實質是拾遺補缺,對中國光伏出口業全面設限,不過相比此前,此次的影響相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