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中美之間的跨境監管壁壘持續數年,最近有了松動跡象,讓長期夾在其中的企業松了一口氣。收到了來自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傳票,要求其遞交與2009年部分銷售相關文件并接受調查。銷售非常緊俏,阿特斯有一批貨賣給了A客戶,但A客戶遲遲不付款,而B客戶急需貨源,且答應馬上付款,于是阿特斯就將這筆貨轉給了B客戶。
張含冰說,“這讓A客戶非常不滿,對阿特斯提起了訴訟,并向SEC告狀說阿特斯財務造假。”2009年6月,阿特斯和德勤收到了來自SEC的傳票,自此,一場長達3年的財務舞弊調查也隨之展開。
但SEC的調查并不順利,原因是德勤中國未能提供審計記錄。不僅德勤不能提交,另外4家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畢馬威、安永以及BDO中國分支都拒絕向SEC提供相關審計資料。2012年12月,SEC把這些事務所全部告上法庭。
2013年7月8日,SEC狀告五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一案,在紐約舉行了首輪聽證會。聽證會上,SEC的助理執法主任LauraJosephs表示,我們已經被延遲了很久,而且在此期間,德勤還在為阿特斯和其他公司繼續提供審計意見。
自此,阿特斯一案的走向,阿特斯自己已無法掌握,甚至五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也無法掌握。
企業當了“夾心層”
會計師事務所為什么敢抗命不遵?根源在中美監管存在法律差異。根據美國法律,SEC有權對涉嫌欺詐行為進行調查,并要求海外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審計文件。不過,中國的《會計法》等法律則規定,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向外國監管機構提供審計資料,否則就是違法。
對于這一點,阿特斯也特另委屈。“并不是我們不配合。在2009年8月底,我們的審計工作就全部完成,當時德勤便向中國證監會提供了19箱審計底稿。但中國證監會沒有根據SEC的要求,分享上述材料,于是德勤和我們都夾在中間,很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