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是在兩年前,施耐德電氣中國區總裁朱海深陷雷士的內部紛爭。當時,國內投資公司軟銀賽富和施耐德電氣兩家分別為雷士照明的第一和第二大非執行股東,當時因為股東們已經無法信任雷士的創始人和實際控制人吳長江,因此施耐德電氣應雷士公司董事會之邀派出公司管理骨干,準備接手雷士公司的管理。
之所以說朱海深陷雷士內部紛爭,是因為施耐德電氣雖然派出了管理者,卻根本無法實現管理。因為吳長江出其不意地發起了輿論攻勢,一方面施耐德電氣是一家外企,而雷士則是一家國內民企,當時的輿論有相當一批站在吳長江一邊;而另一方面,因為吳長江是雷士照明的創始人,雷士公司內部的員工和外部的經銷商都高度信任他,所以經銷商表態支持吳長江,而施耐德的管理者們一進駐雷士,員工就開始全面罷工,朱海幾度出面協調,都以無果告終。
因此朱海事后只能自嘲:“施耐德電氣只是小股東,本來是想搭個順風車,看好雷士照明會在節能燈普及的過程當中有很大發展,所以投點資,既想有些回報,還想與雷士的渠道實現共贏,沒想到搭順風車搭成了司機。更沒想到搭成了開車的還不算,派出的司機還被別人不信任。”
朱海說得沒錯,施耐德電氣當時派出的管理者團隊當中,有一位叫張開鵬的人我認識,他是施耐德電氣旗下模范工廠的工業總監,在施耐德中國區內,是一位相當優秀的管理者。
而吳長江為什么反對董事會邀請施耐德電氣行使管理權呢?現在由吳長江邀請的雷士大股東已經把謎底說破了,董事會成員都猜疑吳長江在澳門欠下了上億的賭債,所以取利甚急。股東們擔心他會去做關聯交易,損害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要取消他的管理權。
但在2012年時,吳長江在那一輪輿論戰當中,至少占有兩個優勢。
其一是,國內對企業創業者有很深的崇拜情結,包括雷士照明和經銷商和員工在內的公眾都覺得吳長江能把公司做起來,他就應該是公司的主人。至于由股東們形成的董事會,代表的是資方的利益,向公司提出建議當然可以,至于取代創始人進行管理,甚至炒掉創始人,則會引起輿論的反對。這種情緒,不僅在雷士照明案當中,之前在新浪王志東出走案,國美黃光裕陳曉沖突案當中起到過巨大作用;其二是施耐德電氣的身份,由于之前外資以資本方式入股、入主中資企業的案例頗多,使得國內公眾對于像施耐德電氣這樣的西方巨頭企業對中資企業的入股頗為敏感,而施耐德電氣開始行使對雷士的管理權,則更有入主之嫌疑,所以吳長江的輿論戰最后實際上是贏了。自嘲“變成開車的”施耐德電氣,很爽快地讓出了“司機”的位置,繼續搭車。而吳長江則邀請了廣東的德豪潤達公司進駐,成為新的大股東。
可是“天下沒有永恒的朋友,也沒有永恒的敵人,只有永恒的利益”,新的大股東入駐之后,原有股東們擔心吳長江會做關聯交易的憂慮并未得到化解。現在,吳長江的朋友變成了反對他的最嚴厲的敵人。由于吳長江未經董事會允許授權三家經銷商使用“雷士”品牌,德豪潤達與他先翻了臉,現在鬧到了搶奪公司公章的程度,而且把吳長江欠下四億賭債的信息,也公之于眾。
很明顯,德豪潤達自己也是一家創業企業,而且也是中資,因此維護起自己的利益來,反而會毫不客氣,沒那么多顧慮。這一回,吳長江可能沒那么好過關了。
在細致觀察過多家企業的創業經歷之后,作者可以得出的結論是,國內的企業創業者,固然都可謂英雄豪杰。不過其創業也是有規律可循的,他們大致是發現了社會某種商品或服務存在供不應求的現象,同時判斷這種商品或者服務順應了時代進步的要求,未來向好,因此加入了供應者行列;同時又因為自身的努力,使得自己的產品成為消費者的主流選擇,從而使自己的企業做大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