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52年,工業革命發祥地英國倫敦也發生過“霧都劫難”,造成數萬人死亡。而在反思苦果之后,英國通過《清潔空氣法》強制關閉了火電廠,改造供熱鍋爐、減少煤炭用量,采用新興清潔能源替代傳統化石能源,并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措施,有效減少了煙塵和顆粒物。歷史經驗表明,要治理霧霾大氣污染,能源結構的調整是十分必要且卓為有效的手段之一。
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及挑戰
大規模的霧霾爆發是壓垮傳統化石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增長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我國能源結構轉型刻不容緩的最終警報信號。
一方面,應對環境和氣候變化危機,另一方面,世界各國將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實現能源結構轉型、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重要手段,國際能源格局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在全球主要國家電力發展規劃中,可再生能源發電規劃比重均呈現上升趨勢,而非可再生能源發電比重則下降。美國規劃預測2050年實現80%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歐盟制定了2020年20%、2030年27%的、2050年80%可再生能源的貢獻目標。尤其是德國,規劃到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分別實現35%、50%、80%以上的電力消費來自可再生能源的更高目標。
我國政府近年來也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高度重視。自2005年頒布《可再生能源法》以來,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涉及行業發展規劃、技術研發、管理規范、經濟激勵等各個方面,極大地促進了國內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初步統計,2013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達到37.6億噸標準煤,同比增長4%,可再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例由2012年的8.4%提高到9%。自2000年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以年均15%的速度保持增長,201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占全部電力裝機的30%,達到3.8億千瓦,年發電量1萬億千瓦時,與2012年相比分別增長了18%和8%。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力中,以風電發展最為迅速,2013年我國風電新增并網容量1449萬千瓦,累計并網容量7716萬千瓦,年發電量134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4%,占全國電力消費總量的比例為2.6%,超過核電成為中國的第三大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