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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3月7日,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正在就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標準征求相關企業的意見。關于收費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已于2月26日下發給了6家能源央企,3月7日這一天正是意見反饋截止日期。
此前的2月21日,財政部官方網站正式貼出《關于印發<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4】8號文(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水土保持補償費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損壞水土保持設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復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征收并專項用于水土流失預防治理的資金;《辦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由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水利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起草發布。記者在查閱該《辦法》時發現,正式文件的落款日期是1月29日,彼時正臨近春節。
消息一出,立刻引發了行業尤其是水電企業的高度關注。一位資深水電行業人士向記者透露,此項收費存在很大的疑問。“這個水土保持補償費就屬于典型的重復收費。”據該人士透露,該項收費與目前已經在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復費和草原植被恢復費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