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新一輪國務院大部制改革正在推進。合并電監會后新組建的國家能源局,近日已拿出初步的“三定”方案,目前正在征求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據接近這一方案討論的內部人士透露,中編辦關于新組建國家能源局“三定”方案,更多強調該局對能源市場的監管和指導職能,而其對能源投資項目的審批權,則有所弱化。
此外,圍繞新能源局的機構增設、職能劃分和人員安置,“三定”方案也仍存在一些爭議。據悉,部分電監會高層有可能分流至各能源企業。
據上述接近方案討論的人士稱,能源局的“三定”方案最快可望在月底前落定,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正式組建新的機構。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能源局、電監會的職責整合后,主要職責是: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
增設部門存爭議
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規定的“三定”流程,重組的新部門首先要確定部門職責,其后是確定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一位接近國家能源局三定方案討論的專家透露,正在征求意見中的國家能源局“三定”方案,仍存在一些分歧。例如,在內設機構上,能源局提出增加5個司局,而有關部門只同意增加兩個。
目前的國家能源局內設電力司、煤炭司等10個司局,原電監會內設輸電監管部、市場監管部、價格與財務監管部等9個部門。
據了解,在方案討論中,一部分意見認為,電監會與能源局合并后,新組建的能源局應至少增加四個以上司局。“按照能源市場化發展的要求,能源安全監管、能源市場監管都不能缺失,能源價格和成本監管還需要強化,這些工作需要分別由四個部門管理。”上述接近三定方案討論的專家分析說,“原能源局與電監會綜合部門、政策研究部門可以合并。”
按照機構改革方案,新的國家能源局仍歸國家發改委管理,能源局職責如何定位是能源管理的關鍵。
上述專家透露,目前的征求意見方案并未明確能源局是能源行業主管部門,為此能源局正在與中編辦協調溝通。此外,征求意見方案強調能源局的監管職能,而對它的管理權限則有所削弱。這些權限主要指在國務院賦予權限內,審批、核準、審核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