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續多年的煤炭經營許可證即將壽終正寢,按照國務院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和減少行政審批的要求,發改委正研究取消煤炭經營許可證。有人認為,此舉不啻為煤炭市場的革命性變化,國家發改委這樣做“等同于割肉”。現階段,發改委對煤炭經營實行總量控制,向各省分配配額,權力很大。
發改委“割肉”的說法,非常形象地說明了權力對市場的干預及存在的尋租空間,這權力的肉,是不割不行了。發改委研究取消煤炭經營許可證,目的就是要把市場能辦的放給市場,從而厘清和理順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不過,煤炭行業如何真正回歸市場,還是一個需要回答的問題。也就是說,發改委“割肉”之后,還有一個市場補課的過程。
發改委為什么發放煤炭經營許可證?據說是為了“維護煤炭經營秩序”。什么樣的經營秩序呢?無非是要安全生產、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提高利用效率等等。結果大家都看到了,這項措施似乎并沒有實現良好的初衷。問題在于,如今取消煤炭經營許可證,也意味著進入煤炭行業的門檻大幅度降低,資本可能魚龍混雜,隨之而來的問題仍然是安全生產如何保障、如何實現有序開采、資源能否節約利用、環境能否有效保護等等。如果說,在以前的審批制度下,煤炭行業缺少真正的市場邏輯;那么,在取消審批之后,應該用什么樣的市場邏輯來應對這些老生常談的問題?
市場,至少有兩個關鍵詞。第一個是產權。產權是任何一個市場要良好運行的前提,所謂有恒產者有恒心;產權也是信譽和責任產生的基礎,所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行政審批意味著對產權的直接限制,你即使擁有煤礦相關產權也是“給”你的,并且是暫時的,是隨時可以收回的。這是諸多煤礦問題存在的根源。經濟學家張維迎就認為,煤礦安全事故頻發,是因為短期產權,如果把產權延長到30年或50年,就可以解決煤礦企業的責任問題。在某種程度上,無序開采、粗放開采等也是產權不穩的必然結果。市場邏輯的第二個關鍵詞是成本。成本往往決定一個市場主體的行為選擇。煤礦諸多問題如果要歸結到一句話,那就是成本太低。比如,安全事故頻發,可以說是監管乏力、死亡賠償低、處罰力度小等問題的結果。如果死一個人可以拿幾萬塊錢擺平了事,那么煤礦哪里還有動力來提高安全生產標準呢?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本質上是將企業的生產成本外化為社會成本,讓無辜民眾來承擔。這不合乎公平原則,也不符合市場規則。按市場規則,可以用環保稅或資源稅的形式,讓這種社會成本收斂,讓企業承擔應有的責任。另外,煤礦暴利的存在,導致粗放無序的開采。相應成本的回歸,可以促使煤礦企業精打細算,珍惜資源,改進技術,從而提高加工深度和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