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的汽車越發多,道路也越來越擁堵,汽車排污也就越來越嚴重。目前,關于“汽車排污費”的討論再度升溫。
據《東方早報》10月17日報道,10月16日,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援引深圳市發改委一知情人士的表態稱,根據初步論證,深圳對汽車排污費未來有望拿出3套備選方案。據他介紹,3種方案的關鍵點集中在汽車排量的起征點和排污費的起征額上。目前考慮排量起征點有1.0升以上和1.5升以上兩種,起征額有每年300元、500元和1000元三種考慮。“三個方案就是以上要素不同的排列組合。”
此前有說法稱,針對汽車排污費,京滬穗深四大一線城市將作為第一批試點城市。但科技日報15日援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的“澄清”發言稱,“汽車排污費是北京與深圳兩個地方政府在做,并非全國性政策”。
早報記者昨日向北京、上海兩地的相關部門求證是否正在編制汽車排污費政策,均未得到肯定答復。
“我了解到的信息是,這個消息是國務院一個研究員在報告中提出的,現在還是八字還沒一撇兒的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說。
深圳先試先行?
深圳已經展開了相關研究。
經濟參考報16日援引深圳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的回應稱,目前該市的汽車排污收費征收管理辦法正在研究之中,“爭取年底前能拿出一個成形的東西”。該政策分三步走,第一步先做研究,如果可行,就進入第二步,在部分地區試行,第三步才是地區立法,全市鋪開。
早報記者昨日未能聯系到深圳市發改委置評。
不過,針對上述事項的研究,今年初已列入深圳市發改委今年的工作計劃。深圳市政府今年3月發布的《深圳環境質量提升行動計劃》提到,“2012年底前,研究制定按傳統燃油車排氣量征收排污費和對新能源汽車加大鼓勵的政策措施。”此項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當前正在走社會調查表設計、信息采集等步驟,為政策出臺進行一些基礎性工作,未來有望以地方條例的形式頒布實施。”經濟參考報援引深圳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的話說,由于深圳作為“改革試驗田”,深圳特區人大被授予立法權,有望先試先行。
另一個被提及的城市——北京的有關部門,不愿明確回應汽車排污費調研的說法。
北京市發改委一工作人員昨日稱,北京市發改委已看到了有關報道,但北京市發改委此前并未接受媒體采訪,正在就有關說法進行核實,目前不便透露具體信息。
“汽車排污費”爭議
在汽車保有量日漸增高的當下,是否應該征收“汽車排污費”,業界一直爭議頗多。
劉尚希認為,就汽車排污費本身來說,單獨征收汽車排污費完全沒必要, “汽車排污費由誰來征收,怎么征收,一輛車一輛車征是不可能的。”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亦稱,解決汽車造成的污染,“可以通過提高油價,政府收取油稅(來實現),不宜在諸多稅費外再增加汽車排污費。”
“我個人理解,這實際上是跟地方財政有關。我看到一個資料,汽車相關的多項稅收基本上由中央拿走,比方說買車有較高的購置稅,買大排量車有較高的消費稅,這些都是中央稅。中央稅被拿走后,地方發展汽車的積極性就不高。”劉桓說。
按劉桓的理解,如果是收費,就和地方政府收入掛鉤緊密。從經濟實用角度去看,不應該去增加汽車污染的費和稅。但從地方集中財政資金、真實地增加地方財政收入角度去看,政府愿意收費,這才是問題癥結所在。
排污費試點并不是第一次步入公眾視野。早在1998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在杭州等三城市實行總量排污收費試點的通知》(環發[1998]73號),決定在杭州等三城市進行總量排污收費點試點工作。5年后該政策被宣布廢止。
征收擁堵費的可行性
“征收汽車排污費可能一時間對某個地方財政產生一定的財政效應,但從長遠角度看是不對的。我們國家從上個世紀末開始的改革,一個基本的方向是清理稅費,費改稅。如果收費的話,很容易造成負面效應。用稅收的方法去解決這個問題,應當是更加規范和科學的。”劉桓說,目前國內在汽車上的稅費已經很多,包括進口車交的關稅、大排量汽車的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等,如果在其他環節再加上排污費,是不合適的。
“汽車污染核心的污染可能有這么幾個。一是燃油,二是汽車報廢后可能占一定的處置資源,三是占道路和城市空間。汽車油氣的污染可以通過油價和燃油附加稅來解決。占空間資源可以通過車輛的停靠費去解決。今后可能造成的道路擁堵,可以通過收擁堵費解決。”劉桓認為,解決汽車帶來問題的方法很多,目前各國的經驗是,在擁堵的地段、堵的地區,采取特殊的收費方式,而不是征收汽車排污費。
劉尚希也指出,可以將汽車排污費用加到汽車燃油稅里。
主攻環境與新能源政策的斯坦福大學環境與土木工程系博士于洋也認為,汽車排污費要收,直接加到油價和汽車用充電價格里面就行。在油價已經偏高的情況下,壟斷價格可能已處于“正常價格+污染稅”的水平,只是這部分錢成了石油公司的利潤而沒成為政府的稅收收入。
在業內人士看來,汽車排污費實施的可行性同樣待考。
“郊區和城市汽車使用的頻率不一樣,大排量汽車可能不怎么使用,所以造成的污染少,小排量汽車可能經常使用,造成的污染反而大。如果以汽車排量衡量排污費是不可行的。”劉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