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再強調,土壤新政策著力消除“心肺之患”
2013年12月以來,我國城市空氣質量顯著惡化,治霾形勢依然嚴峻。2月中旬,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霧霾等大氣污染治理,強調“以霧霾頻發的特大城市和區域為重點”(例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抓住能源結構、尾氣排放和揚塵等關鍵環節”、在現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推出三項舉措,著力消除人民群眾“心肺之患”: 一是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具體包括:“實施跨區送電項目”,“推廣使用潔凈煤”,“今年年底前全面供應國四車用柴油”,“開展建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低效鍋爐”等。由于我國能源消費與資源分布的地域不匹配,此次將跨區送電作為重要舉措提出,目的在于減少人口集中地區煤炭消耗及造成的污染,預計后續特高壓線路建設進度或將加快。此外,年內全面供應國四車用柴油也將有利于大城市汽車尾氣污染問題逐步解決。
二是發揮價格、稅收、補貼等的激勵和導向作用。具體包括:“對煤層氣發電給予稅收政策支持”,中央財政今年安排100 億元“以獎代補”,對能效、排污強度“領跑者”、標準達標企業予以激勵,“完善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等。經濟手段效果往往最為顯著,此次100億元的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規模較大,而“以獎代補”的形式將根據最終的污染減排及空氣質量改善結果決定獎勵與否,而非提前進行投入補貼,這將對各地政府真正改善區域內環境質量產生更強的激勵效果,中央資金投入也將更具效率。
三是落實各方責任。此前,環保部已與全國31個省(區、市)簽署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環境保護責任,未來“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也將不斷健全。此外,據環保部披露,“大氣十條”配套考核辦法正在征求意見階段并將于近期報請國務院審議,從而形成對于地方責任的有效追究,確保行動計劃落到實處。最后,鍋爐、有色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也有望逐步推出,為監管執法奠定堅實基礎。
隨后,環保部同樣召開常務會議傳達上述精神并加以落實,審議并原則通過《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辦法(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將報請國務院審批。此外,《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送審稿)》得到討論,對水環境保護和治理的原則、目標及任務提出具體要求,預計將成為年內出臺的重要政策之一。
土壤政策開始落地
環保部2月中旬的新聞發布會顯示,《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正在編制過程中,屆時將對全國土地污染調查結果、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等問題進行明確(這也是近年來社會及媒體關注焦點),其中也將包括大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內容。
此外,環保部還于2月底批準發布了《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和《污染場地術語》等5 項污染場地系列環保標準,旨在為各地開展場地環境狀況調查、風險評估、修復治理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為推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提供基礎支撐。預計2014年有望成為我國土壤相關政策的真正落地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