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澳大利亞財政部長韋恩·斯萬(Wayne Swan)宣布放松對外資進入澳大利亞的審批標準:從今年9月開始低于2.19億澳元、持股比例在15%以下的私人投資者投資澳大利亞不必通過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核委員會(FIRB)的審批。
但該標準并不包括私人對澳房地產的投資。而對澳房地產的投資占所有外國投資申請的92%。如果投資方是外國國有企業(yè),那么無論其持股比例,都必須通過FIRB的批準。
這也就意味著中國國有企業(yè)對澳投資仍必須經歷“審批門”。
“雖然我個人非常希望澳大利亞政府可以放松對外國投資的審查,但并不能把這個改變視作澳大利亞政府對外來投資持更自由態(tài)度的信號。” 澳大利亞Inquit咨詢公司首席顧問彼得·蓋勒(Peter Gallagher)告訴記者,“據我的了解,這個政策改變僅僅是為了減少FIRB的工作量,因此把過于小額的投資排除在審批范圍內。”蓋勒為前澳大利亞外交外貿部高級官員,并曾擔任澳大利亞WTO首席談判代表。
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多位采訪對象坦陳:澳大利亞媒體對“力拓間諜門”報道所引發(fā)的當?shù)厣鐣浾摚呀泴χ袊髽I(yè),特別是國有企業(yè)投資澳大利亞礦產業(yè)造成不利影響。
后“間諜門”時期,中國企業(yè)如何見招拆招?
投資澳大利亞礦產仍是最佳選擇
早在中鋁力拓交易案等待澳大利亞政府批準期間,位于悉尼的獨立研究中心研究員斯蒂芬·克齊納(Stephen Kirchner)就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提醒,如果中鋁對力拓的收購案引起民眾的強烈反對,迫于政治壓力澳大利亞政府可能否決該交易案。
但和“力拓間諜門”事件一起瘋狂升溫的是進口鐵礦石現(xiàn)貨價。
暴漲的鐵礦石價格已經突破100美元的高位,高出日澳首發(fā)價將近30美元。但即便如此,7月我國主要港口接卸進口鐵礦石5650萬噸,同比增長35%,創(chuàng)今年最大增幅。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鋼鐵企業(yè)投資澳大利亞礦產資源的動機就顯得更為緊迫。
“其實價格不是最主要的理由,穩(wěn)定的鐵礦石供給才是關鍵。通過資源參股運作,中國企業(yè)不但獲得了穩(wěn)定的供應,而且可以了解到礦石價格的制定機制。”澳大利亞最大的律所銘德(Minter Ellison)能源和資源團隊負責人丹尼斯·格特勒(Denis Gately)告訴記者,“而綜合考慮運輸成本和礦產資源的數(shù)量和質量,澳大利亞仍然是中國投資者最好的選擇。”
中國企業(yè)如何闖關?
在采訪過程中,彼得·蓋勒和斯蒂芬·克齊納均表示,當下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批過程中過多的政治干預,不僅不利于吸引外國投資也對中澳關系產生負面的音響。
但在短期內澳大利亞外國投資政策并不發(fā)生巨大變化的情況,中國企業(yè)如何闖關?
“從過去的審批記錄我們看到,不少對于新興礦區(qū)進行全盤收購的申請遭到了FIRB的拒絕。但最大不超過50%股份的收購項目都得到了批準。” 丹尼斯·格特勒對此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他總結說,控股權的收購比非控制權的收購更敏感;大型收購比小型收購更敏感;和澳大利亞礦產企業(yè)組建合資公司更容易獲得批準;而如果中國企業(yè)為澳公司提供了難以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本,則有利于中國企業(yè)闖關。
但根據澳大利亞政府2008年2月17日頒布的審批外國投資的6條指導原則,F(xiàn)IRB關心的一個主要問題是:投資者的運營是否獨立于相關外國政府之外。
“國企背后的政府是否會試圖控制澳大利亞資源,這是澳大利亞國內始終存在的顧慮。”斯蒂芬·克齊納表示。而在胡士泰事件中,澳大利亞反對黨的“政府操控國企”的論調已經愈演愈烈。
對此,丹尼爾·格特勒提出突圍之道:“如果是在香港或者滬深兩市上市的國有企業(yè),只要能證明在管理層或者董事會的獨立性,便十分有利于獲得澳大利亞政府的批準。”
盡早和FIRB對投資申請項目進行討論是丹尼爾·格特勒給中國企業(yè)的另一個建議,“這樣即便澳大利亞對交易案的某些內容存在疑慮,企業(yè)也有時間在審查期內向FIRB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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