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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和《廣州市2014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計劃》(以下簡稱《工作計劃》)稱,該市將在3年內推廣應用各類新能源汽車1萬輛,其中,2014年計劃推廣3050輛。鑒于廣州計劃按照國家的新能源補貼政策,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進行1∶1的配套補貼,買家最高有望獲得12萬元的購車補貼。
《工作方案》提出,2013年至2015年,廣州市推廣新能源汽車10000輛,其中公交車2000輛,出租車1000輛,公務用車2000輛,環衛、郵政、物流等專用車1000輛,私人領域4000輛;建設各類充電站105個、各類充電樁(機)9970個。針對目前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價格問題,廣州計劃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力度,初步考慮,用1∶1的標準進行補貼,即國家補貼多少,廣州就補貼多少。
根據2013年國家出臺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最新標準為3.5萬元至6萬元,乘用車以純電行駛里程(R)為標準,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每車補貼3.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80≤R<150每車3.5萬元、150≤R<250每車5萬元、R≥250每車6萬元。如果廣州按照1∶1進行配套補貼的話,普通消費者購買家用小汽車最高可獲得12萬元的補貼。
此外,到2015年公務用車領域將推廣2000輛新能源汽車。
(來源: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