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在蘭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市工信委主任左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會作了關于蘭州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情況的報告。
左龍在報告中說,自1997年11月全國人大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以來,蘭州市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舉措,著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全市萬元GDP能耗累計下降20.9%。2011年、2012年,全市萬元GDP能耗分別降低3.68%和3.85%,累計降低7.39%,超額完成7.19%的計劃目標0.2個百分點。2013年,全市萬元GDP能耗預計降低4.66%。“十二五”以來的年度節能目標全面完成,受到省上表彰。目前,蘭州市已完成“十二五”節能規劃的中期評估。
近年來,蘭州市結合產業發展基礎和比較優勢,實施以優勢資源開發整合為重點的產業發展戰略,一手抓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一手抓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2012年,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占工業增加值比重的12.62%,比上年提高2.16個百分點。六大高耗能行業增加值占地區工業增加值的62.19%,比上年下降3.67個百分點。與此同時,蘭州市還大量淘汰落后產能,僅2013年就淘汰17戶企業的落后產能。今年列入計劃的22戶、39臺、227蒸噸工業燃煤鍋爐改造全部完成。
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流通、農村等6大領域的能源消耗占全市能源消耗98%以上。“十二五”以來,蘭州市大力推廣節能新技術,并積極爭取資金,每年列支2000萬元,重點支持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建設。同時,蘭州市還實施了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應用。在交通領域,積極推廣雙燃料汽車,淘汰高能耗老舊公交車,購置更新低能耗、高效率環保型公交車1700輛,發展250輛電動公交車。在公共機構領域,“十二五”前兩年,全市人均能耗下降12.04%,人均用水量年下降17.8%。(記者 邵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