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將選擇1000戶家庭試點節能改造,每戶最高可獲得2萬元政府獎勵,“十二五”期間,北京計劃對自愿實施節能改造的1萬戶家庭給予獎勵。
據報道,家庭節能改造采取政府引導、居民自愿參與,改造項目與范圍包括建筑采暖、保溫、改善通風、照明用電、太陽能利用等,標準與要求由政府統一規定。
獎勵家庭節能是用經濟手段引導和鼓勵居民低碳環保生活的好舉措,這實際上是對民宅節能改造的一種資金補貼,符合政策取向,2008年國務院頒布的《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就明確規定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和建筑物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高耗能建筑已成為中國節能降耗最大“攔路虎”。相關數據顯示,用國際標準衡量,中國很多建筑不節能,2010年我國建筑能耗已占全國能源消耗總量的30%左右;據專家測算,再過20年這個比例將提高到45%,可見建筑節能迫在眉睫。而節能改造最大困難是資金匱乏,據統計我國民用建筑占建筑總量的七成,如果全部改造成節能型,起碼需要1萬億元。
民宅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與家庭分攤是必要的,但按什么比例分攤值得研究。據建筑專家計算,大中城市節能改造成本每平方米約600-800元,以每戶平均建筑面積100平方米計算需要六七萬元,如果全由居民承擔,幾乎無人愿意掏錢改造,因為民宅節能改造主要是采暖、保溫改造,即冬暖夏涼,節約用電,節省電費,對個人來說這種收益和回報是非常緩慢的。
民宅節能改造費用如何分攤?需要盡快出臺國家標準。筆者以為,改造資金需要多渠道籌集,有靈活政策:一是充分考慮普通市民承受能力;二是對愿意一次性交納改造費用的住戶應給予優惠;三是可采取政府貼息貸款。據了解,一些發達國家對居民應承擔的改造費用實行政府先行墊付,免收利息,然后由個人從節能受益中逐年償還政府的錢,若干年還清。筆者以為,其做法可鑒,這樣既不加大百姓負擔,又讓百姓從節能改造中看到了好處,政府雖然貼了利息,但收獲了節能這個“金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