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結、球團是鋼鐵行業污染物排放的主要生產環節,現行的針對該環節的排放標準是環保部于2012頒布的《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按照該標準規定,從2012年10月1日起到2014年12月31日止,現有企業執行表1的大氣污染排放標準,即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上限分別為80600、500毫克/立方米。自2015年1月1日起現有企業,以及2012年10月1日之后新建企業執行表2的排放標準,即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上限分別為50、200、300毫克/立方米。而對于建造在環境承載能力較弱地區的鋼鐵企業,按照規定需要執行更加嚴格的排放限值標準。
現有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mg/m3,二惡英類除外)
我們通過實地調研了解到的情況是,雖然該環保標準已經頒布了一段時間,但目前的執行情況并不理想。首先是現行的環保標準設定的比較高,即使是環保意識較強,設備投入也較高的大鋼廠目前都很難做到100%達標,另外由于監管不嚴,部分民營小鋼廠出于成本的考慮執行情況比較差。
我們了解到目前全行業大約有1200臺燒結設備,當中只有400臺左右安裝了脫硫脫硝裝置。如果按照鋼廠類型來看,大型國有鋼廠基本都按要求安裝了脫硫脫硝除塵等裝置,并相對比較嚴格的執行環保標準,但一些設備比較老舊的中小型鋼廠根本沒有安裝相關設備。然而即使是已經安裝了脫硫脫硝裝置的鋼廠,出于成本的考慮有些鋼廠只在環保部門檢查的時候才運行環保裝置,我們了解到噸鋼環保成本約為100元左右,其中約有30元/噸是運營成本,這對已經微利經營的鋼鐵行業而言是筆不小的成本。因此,除非政策上嚴格推行,否則鋼廠主動執行的積極性不高。我們實地調研了解得情況是:本輪環保檢查的力度略有加強,但短期內并沒有具體的執行方案出臺,也沒有大量鋼產能因為環保問題關停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