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來自彭博社的消息稱,一名名為Johan Broux的比利時投資者日前一紙訴狀將中石油告上了美國聯邦法院,這名投資者試圖代表所有在2012年4月26日至今年8月27日期間買入中石油股票的投資者。
投資者在訴狀中指出,受中石油高管卷入腐敗案的負面影響,中石油于紐交所托管的股票于8月28日下跌超過3.5%,與此同時,比利時投資者還將中石油董事長周吉平、財務總監于毅波,以及原董事長蔣潔敏和前財務總監周明春均列為了被告,并要求獲得損失賠償,但其未透露具體金額。
在境外投資者率先扛起維權大旗后,9月5日,美國Pomerantz Grossman Hufford Dahlstrom & Gross律師事務所也隨即向美國紐約南區法院提起了集體訴訟。
國內一名石油基金高管稱,雖然按照美國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未披露腐敗案信息屬違規行為,但在海外資本市場,也不乏一批“伺機逐利”的機構及法律機構進行攪局,“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但對于海外投資者的起訴舉動,中石油發言人稱,目前公司已經接到相應法律文件,但由于已進入法律程序,目前不能對此發表置評。
起訴擴大化
9月5日,多名知情者證實,在蔣潔敏被官方宣布調查后至今,中石油內部“幾名局級干部也陸續被帶走調查”。
系統內部氛圍緊張時,來自國外起訴方的壓力也正在日益逼近。
“按照以往美國人鉆游戲規則空子的經驗,未來一段時期內,以幾家律師事務所為代表的法律機構會主動去搜集符合控告條件的投資者,對中石油發起集體訴訟,一方面可以提高索賠金額,一方面還可以給法院施壓,爭取勝訴概率。”上述石油基金高管說。
而對于中石油來說,除了在國內應付相關部門持續深入的調查外,境外的這起官司也或將成為一場“耗時費財”的拉鋸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