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業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能源大氣方案》)的出臺,是3部委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指導能源行業承擔源頭治理和清潔能源保障供應的責任的重要舉措,是對能源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部署,對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和建設生態文明的美麗中國有著重要的意義。
能源行業要認真貫徹落實 《能源大氣方案》的重要精神和總體要求,切實肩負起源頭治理的重任,顯著降低能源生產和使用對大氣環境的負面影響,促進能源行業與生態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全國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實現提供堅強保障。
當前,我國大氣污染形勢嚴峻,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突出,霧霾已經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和人民群眾的 “心肺之患”,影響和損害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和身體健康,也影響社會和諧穩定。而且,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能源資源消耗持續增加,大氣污染防治壓力繼續加大。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僅是提高民生環境質量的迫切要 求,也是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和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契機。
能源行業要增強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完成《能源大氣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從源頭治理不僅是大氣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也是能源行業責任和使命之所在。所以,要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增加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消費比重等,使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和總量控制盡快取得明顯成效。要促進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轉變不斷深入,以較低的能源增速支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需要,有效緩解能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要形成清潔、高效、多元的能源供應體系,實現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
目標明確,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能源行業各部門和重點能源企業要積極行動起來,按照《能源大氣方案》的目標要求,對照各自所承擔的具體任務,建立有助于項目完成的專項工作機制,及時反映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齊心協力,攻堅克難,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