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核電,不是“應該上”,而是“必須上”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湖南代表團將“盡早啟動內陸核電項目建設、并將桃花江核電站列為首個內陸示范核電站”作為全團建議提出。同時,湖南省黨委書記徐守盛表示,“核電是清潔、安全、衛生、文明的能源,其可為湖南的可持續發展打下基礎。”5月8日至10日,來自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學院的6位院士在湖南進行科普活動時,也向公眾表達出了“核能具有不可替代的戰略作用,湖南需要核電,也合適建設核電”的倡議意愿。
暫時“沉寂”的內陸核電再次在公眾的視野中升溫,并逐漸成為2013年年初能源領域的熱點。借助“兩會”這個萬眾矚目、“一字千金”的國家議政平臺,提出關于內陸核電的“一號建議”,不難看出湖南對于發展內陸核電的堅定與決心。而這份決心,正是出于湖南對電力能源的急切訴求與理性規劃。
據了解,湖南煤炭資源年產量不到全國的2%,火電發展受到煤炭產能和運輸通道的制約,此外,湖南水電已基本開發完畢,同時,電網水電裝機比重接近一半,水電產能季節性波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電網運行。湖南省的“兩會”建議中也指出了這個能源困局:資源稟賦差,對外依存度高,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以及石油天然氣資源不具規模,煤電發展前景不大,水電可開發容量殆盡,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而來自官方的一份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湖南省需新增電力裝機容量將在2000萬千瓦以上,電力缺口巨大,而預計到2015年,69%的能源供給需由省外提供。
在5月9日于長沙會見“院士湖南行”科普代表團時,湖南省常務副省長陳肇雄向記者更為直觀地講述了相關的能源需求。陳肇雄表示:按照湖南現在的發展速度,五年之后,將達到發達省份廣東如今的水平,從外省市“調煤入湘”或省內水電再擴容均有難度,湖南必須依靠核電的補充,“要自己發電”,才能滿足用電量的增長以及節能減排的要求。
面臨能源短缺、急需核電發揮效用的,不止湖南一個省份。同屬中部內陸地區的湖北省及其他省份對于核電的“熱望”一樣急切。湖北能源集團董事長肖宏江今年“兩會”時也呼吁“內陸核電應該上”,為此他也遞交了一份呼吁重啟內陸核電的提案。而縱觀眼下的中部發展規模和態勢,內陸核電已不是“應該上”,而是“必須上”。
早前,電力業內曾熱議“輸煤好還是輸電好、天上走(特高壓輸電)還是地上走(修建鐵路運煤)”等問題,對此,陳肇雄也道出了湖南的“尷尬境遇”:省內水電汛期時水儲不下來,省外向湖南輸電時湖南地方送電網線有些承受不了;而燃煤除了運輸問題,其排放的廢氣也容易造成霧霾天氣。如何科學地應對能源結構補償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平衡危機,是除了尋求能源供給之外的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而據資深業內人士透露,不管是“天上走”還是“地上走”,能源的損耗都很大,往往事倍功半,都不“好走”。
在安全的前提下,慎重選址、就近建設核電站作為性價比最好的能源供應方式,正漸成共識。此外,值得關注的是,從核電產業自身的規模布局上看,中國的沿海核電建設已趨于飽和。中國核電的下一站空間,必將是內陸核電。參照國際上的經驗來看,目前全球在運442臺核電機組中,內陸核電機組總共有220臺,占比為49.8%。其中美國共104臺機組,內陸核電64臺,占美國所有核電機組的61.5%,法國的內陸核電占比比美國更高,為69%,而烏克蘭全國共有19座核電站,全部建在內陸。
可以說,內陸核電是全球核電產業中的主力廠址,其安全性和經濟性已得到世界各個核能國家的充分認可,而根據中國的核電發展相關規劃,2020年核電運行裝機容量將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3000萬千瓦。這其中,內陸核電從“零的突破”到形成規模效應的價值空間,也將更為可期。
內陸核電與沿海核電,安全特征完全相同
“中國能確保內陸核電站的安全”,這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核電業界的共識。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對世界核電站廠址按濱海、濱河、濱湖劃分為三大類,而國內習慣上將國際上稱為濱河和濱湖廠址的核電站通稱為內陸核電站。據相關數據統計,作為世界第四長河的美國密西西比河,是北美洲流程最長、流域面積最廣、水量最大的河流,其沿河建有32臺核電機組;法國的8條內河兩畔,像塞納河等,都建有多座內陸核電站。
值得注意的是,在核電建設上,并不存在內陸核電和沿海核電兩個標準之說。
據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冠興介紹,國內外對內陸與沿海發展核電的要求沒有本質差別,無論是國際原子能機構、各主要核電國家還是我國有關核安全法規要求,對濱海核電站和內陸核電站在安全目標和評價準則上是完全相同的,沒有任何國家和組織對內陸核電站提出過非同一般的特殊要求。由于環境條件的差異性,相比沿海核電,內陸核電站建設中有一些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主要有:液態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控制、人口分布與實施應急計劃的可行性、散熱系統運行的影響、大件運輸條件、水資源論證和安全廠用水源設置等。
不過,這些需要關注的問題,只是內陸核電在建設上要留意的一些工程細節和規劃事項,并不意味著風險巨大,更不意味著不可解決。李冠興表示,只要在選址階段對這些問題進行深入評價,并采取合適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就完全能夠確保最終選定廠址滿足有關法規和建廠條件的要求。
而這些標準,包括依據不同的水文條件、地址環境等區域差異對選址、冷卻等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等,在中國開始醞釀內陸核電建設之初就已充分考慮到,并被視為“事關一切的頭等大事”來對待。以湖南桃花江核電站為例,從規劃到勘查再到最終的廠址確定,歷經了十幾年的商討和論證,以安全為首要前提,“內陸第一核電站”才姍姍“落戶”桃花江。桃花江核電站所處的位置,地質結構穩定,地震烈度低,居民稀少。
此外,桃花江核電廠址所在地常年靜風頻率高達36%,縱使發生核電泄漏事故,放射性物質隨風擴散幾率也較低,污染范圍不會嚴重擴散。據